为加强教学过程控制,及时了解教学活动动态,处理教学偶发性和突发性事件,组织协调教学工作,稳定正常教学秩序,特制定教学现场值班制度。
一、教学管理人员有参加教学现场值班义务。
二、系部每天负责安排专人值班。
三、教学值班人员每天至少到教室巡查4次,具体要求:
上午第一节(8:00),上午第四节(11:50),下午第五节(2:40),下午第六节(4:10)。
四、教学值班人员重点查教师迟到、早退、旷教现象以及各班级课堂教学秩序。
五、对教学突发性事件负责即时处理,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六、教学值班人员要认真、如实填写课堂教学登记表,以备查阅。
七、课堂教学登记表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考核工作的基础资料,由教务管理干事负责保管。